我村村民周胜茂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义井镇白羊墅村的宅基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宅基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阳泉市城区义井镇白羊墅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6年9月11日
后附名单:
序号
权利人
座落
地号
1
周胜茂
白羊墅村
1403111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