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新宏、李世芬、安文军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4-29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25)晋0302执79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5)晋0302执7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2017)阳泉市不动产权第0000084号 | 李新宏、李世芬 | 房屋 | 140302021002GB00103F00010001 | 阳泉市泉中北路泉中花园1号楼底商1 | |
2 | 晋(2022)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44号 | 房屋 | 140302021002GB00103F00010001 | 阳泉市泉中北路泉中花园1号楼底商1 |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9日
版权所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7173号 阳泉市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