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7-18
依据山西省盂县人民法院(2022)晋0322执恢72号之十二执行裁定书,现将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阳泉市开发区平坦垴山水林语3号底商住宅楼8号底商不动产过户至崔静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FS00045613 | 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140302021002GB00147F00030027 | 阳泉市开发区平坦垴山水林语3号底商住宅楼8号底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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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