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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晋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3-30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2022)晋0311执恢22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现将高晋名下位于阳泉市开发区大连东路南侧美凯龙商住楼A区B2号楼1507号不动产过户至杨海虹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2016)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28号

高晋

房屋

140302022001GB00057F00190075

阳泉市开发区大连东路南侧美凯龙商住楼A区B2号楼1507号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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