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阳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6-06-25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阳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爱聪出席会议并讲话。
《阳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多次征求市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区)的意见,几易其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共二十八条,进一步落实了管护责任,明确了管理措施,完善了要素支持。特别是紧密结合阳泉实际,细化完善了具有本市特色的林长统筹共治、日常养护、引入专家参与、鼓励多元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内容。
郭爱聪指出,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科研价值。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地方性法规,对推动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立足阳泉实际,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精准把握上位法要求,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农村委要认真梳理、系统汇总大家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草案稿,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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