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注册城乡规划师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推动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自然资源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科技大会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有关精神,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联合发布新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推动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而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部署。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进入自然资源部。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部持续聚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加快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改革,截至目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顺利组织6次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从2.9万余人增长至4.7万余人,成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专业技术力量,为注册城乡规划师制度完善打下良好的实践基础。
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相关学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及广大规划师总体支持,并就文件框架、重要举措等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两部门对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能吸收尽量吸收,修改完善文件内容。此次印发的《制度规定》确定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的整体框架,规定了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执业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权利和义务;《考试办法》细化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规定了考试科目、考点设置、考试纪律、免考情形等内容。
《制度规定》《考试办法》重点把握以下起草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部署。随着“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纵深推进,相应改革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制度,推动实现规划师个人成长与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展双赢。二是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求。依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注册城乡规划师电子注册证照;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监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三是注重提升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优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服务,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激发注册城乡规划师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建立规划成果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制度,更好发挥注册城乡规划师作用。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工作,抓紧开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优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和继续教育服务,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提升注册城乡规划师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