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阳泉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的: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问题。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产权清晰、证件齐全、已缴清各种费用或按照解决遗留问题政策处理符合登记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登记确权颁证清零,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纳入本次“清零行动”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权属清晰、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2、2016年12月31日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证件齐全、已缴清各项税费、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二)不纳入本次“清零行动”范围:
一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二是耕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三是权属不清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和房屋。
对于已经纳入“清零行动”范围的,存在以下情况经研究后可以予以剔除:一是违反规划要予以拆除的、不能取得消防认定意见的、存在质量隐患的、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范围的房屋;二是非开发建设单位(指购房人、房屋现行实际权利人以及房屋已经发生转移,其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人)税费未缴清或不缴纳的房屋;三是对于尚未达到销售合同中向购房群众承诺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限的房屋。
(三)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的工作安排,拟在全市范围内开放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未办证房屋线索。征集线索范围:2016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权属清晰、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和2016年12月31日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证件齐全、已缴清各项税费、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已纳入处理范围的小区无需再次报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提供符合范围内的未办证房屋线索。
四、联系方式:
市 局:0353-2297133
平定县:0353-6983313/6162107
盂 县:0353-8083626
郊 区:0353-5153434
城 区:0353-5602027
矿 区:0353-5602005
开发区:0353-2299163